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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教育局《致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09-06-10浏览量:

致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目前为止,我市共有经过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8所,按正式建校时间分别是厦门华夏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和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如各位考生填报上述学校或在上述学校就学,请注意统招生与自考生存在的区别。 
     民办高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民办高校招收学历教育学生(即统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填报志愿、教育部门组织统一招生等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经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录取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并取得相应的学籍。学生在学校进行三年全日制脱产学习,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层次毕业证书,证书可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n)查询。所谓计划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或先入学后办学籍等,在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管理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既可以自己单独学习参加考试,也可以参加学校助读班学习(即自考生),但助读学校设立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厦门8所民办高校有6所(即厦门华夏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具备开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资格。 
     民办高校招收自考生与统招生在以下几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一是条件要求不同。自考生不需要国家规定的入学考试,没有高考的成绩要求,个人凭身份证即可报名。二是招生程序不同。自考生不须填报高考志愿,不须经国家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即可自主招生。三是获得学历的方式不同。自考生只有通过国家和省自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和评卷的自学考试,且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合盖章办法毕业证书。只通过校内考试是不能得到合法的毕业文凭的。四是学制不同。自考生获得学历没有严格的期限要求。

厦门市教育局
2009年6月7日